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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召开2022年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议
天津消息 2月18日,路桥公司2022年《集体合同》平等协商会议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。会议由公司党委副书记(主持工作)、执行董事宋宝华主持,行政方首席代表由公司副总经理郭俊华同志担任,员工方代表由公司工会主席、副总经理兰涛同志担任。公司工会、团委、安质部、财务部、工程部、营销部、人力部、企管部、法规部、党工部、办公室、事务中心等部门人员分别代表行政方和员工方参加了平等协商会议。
公司集体合同工作委员会根据最新形势、任务以及最新要求,在集团公司2022年《集体合同》的基础上,广泛征求意见,经过充分讨论和反复修改,起草了2022年《集体合同(协商稿)》。会上,与会代表对2022年《集体合同(协商稿)》进行充分讨论,并达成一致意见,将其修改后提交公司二届一次职代会进行审议、表决和签订。
2022年《集体合同(协商稿)》六大主要特点:
一是更新了《中铁隧道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假期管理办法》(隧路桥人[2021]59号)文件,保障员工休息休假制度的执行。
二是修订了因企业原因造成非在岗的,公司支付非在岗人员的生活费标准不低于企业所在地政府规定。
三是增加了《中铁隧道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保障职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》(隧路桥人[2022]1号)要求,加强职工工资保障支付机制。
四是加强了对高原艰苦边远地区项目参建员工补贴的专项保障。
五是新增了保障依法生育二孩、三孩女职工的就业、休假等合法权益,支持女职工生育以后重返工作岗位的相关条款。
六是对女职工卫生费用进行了调整,由“不低于80元/元”调整为“不低于100元/月”。
《集体合同》主要涉及劳动报酬、职工休息休假、职工技能培训、福利待遇、劳动安全保障、女职工权益维护等方面内容,强化了平等协商原则,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推动集体合同落地,切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。
策划:公司工会
编辑:王 陶
审核:郭绍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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